南華大學 | 資訊工程學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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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華大學科技學院資訊工程學系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

102108日10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六次系務會議通過
1031125日103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系課程委員會議修訂
1031204103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六次系務會議修訂

1041007104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修訂
1041022104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院務會議通過
1050616104學年度第二學期第六次系務會議修訂
1051022104學年度第二學期院務會議修訂通過 
111年7月26日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111年7月28日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院務會議修訂通過

第一條

南華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科技學院資訊工程學系(以下簡稱本系)為因應本系課程及教學之需要,規劃及審議本系課程及學程,依據本校課程發展準則特設置課程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

第二條

本會執掌事項如下:

(一)擬定本系全學程開課時序表,包括畢業學分數、專業必修科目及學分數、專業選修學程科目及學分數與畢業門檻。

(二)審議各科目授課大綱、核心能力權重。

(三)審議教師授課科目與專長符合度。

(四)審議其他與本系課程相關之事宜。

第三條

本委員會委員包括系主任、本系全體專任教師、學生代表1人、業界專家1人或校友代表1人。上述委員任期一年,連選得連任。

第四條

本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。會議必須二分之一以上之委員出席始可開會,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始可決議。

第五條

本委員會之決議事項,須依序提報院、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。

第六條

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,提送院務會議審議通過,陳請院長核定後公布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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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0615 期末大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