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華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畢業專題競賽辦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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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100年11月24日100學年度第1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通過 民國101年03月09日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修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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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條 | 活動宗旨:資訊工程學系(以下簡稱本系)為鼓勵學生重視畢業專題製作,提升專題品質及加強合作能力,特訂定「南華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畢業專題競賽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,以獎勵畢業專題製作成績優良之組別。 |
第二條 | 評分標準:專題創意性20%、實用性40%及專業性40%,由每位評審委員分數加總後,取最高分前三名以及總平均80分以上沒有入選前三名之組別為佳作。 |
第三條 | 報名資格:本系應屆專題生。 |
第四條 | 報名方法:各專題組別於「專題發表展示申請表」上勾選是否參加畢業專題競賽,需有指導教授簽名,並於專題發表日前10日繳交至系辦報名。 |
第五條 | 評審委員:由全系專任教師共同擔任評審。 |
第六條 | 獎勵方式:專題發表成果展當天選出前三名,及佳作若干名,得獎組別之每位學生各頒發獎狀乙張,獎金部分視當學年度編列預算額度。 |
第七條 |
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