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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年10月8日10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六次系務會議通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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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條 |
南華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科技學院資訊工程學系(以下簡稱本系)為因應本系課程及教學之需要,規劃及審議本系課程及學程,依據本校課程發展準則特設置課程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 |
第二條 |
本會執掌事項如下: (一)擬定本系全學程開課時序表,包括畢業學分數、專業必修科目及學分數、專業選修學程科目及學分數與畢業門檻。 (二)審議各科目授課大綱、核心能力權重。 (三)審議教師授課科目與專長符合度。 (四)審議其他與本系課程相關之事宜。 |
第三條 |
本委員會委員包括系主任、本系全體專任教師、學生代表1人、業界專家1人或校友代表1人。上述委員任期一年,連選得連任。 |
第四條 |
本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。會議必須二分之一以上之委員出席始可開會,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始可決議。 |
第五條 |
本委員會之決議事項,須依序提報院、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。 |
第六條 |
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,提送院務會議審議通過,陳請院長核定後公布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 |